福州盈合智慧园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三
招标项目编号:E3501820102100547001
各投标人:
现就福州盈合智慧园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补充如下:
一、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增加第34.2.22条款:34.2.22本招标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包括本通知第(十)项所列的情形:
(十)同一工程招标项目的不同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行业监督部门依法查处: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除外)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或者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除外)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情形的其他行为。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修正为:2022年10月11日09:30:00。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福州滨海临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