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理论与法规》: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 时间:2016-10-03 23:12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1.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2.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