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笔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加快项目开工建设,规范建筑行业管理,该局在办理施工许可报建中,已取消收押项目建造师、总监等人员的注册证原件,以及简化有关人员信息填报等手续。
为加强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确保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便于人员核查,该局不再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许可报建阶段收押项目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原件。原来收押的证件,于5月1日前由企业办理退回。建设单位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生成施工许可申报表时,仅需填报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信息,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人员信息,不再要求填报施工、监理单位其他管理人员信息。此举措将缩短项目在申报环节中的时间,有利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