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管理:监理人的责任 时间:2016-07-05 06:55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监理人的责任期为合同的有效期,如因提前或延误双方应当约定新的合同期。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负责赔偿,且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金额。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和要求完工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委托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索赔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