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而且,深圳海关变为“福利房开发商”,还让人产生不少疑问:深圳海关的上级部门对此知情吗?深圳地方有关部门完全知情吗?
从1984年至今,深圳海关兴建了10余个福利房项目,分布于盐田、罗湖、福田、南山、宝安等5个行政区。单身宿舍、两居室、三居室,楼梯房、高层住宅,品种各异,数量繁多。“这么多项目,可以和小型地产商媲美了。”据悉,深圳海关未享受过购房优惠的员工被全部覆盖,且尚未进入海关
工作的人员,都已在保障计划之内。
如果说1998年房改之前,深圳海关兴建福利房还算允许的话,显然在1998年取消福利分房之后大肆兴建的福利房,则不符合房改规定和发展趋势。2006年,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以及监察部联合下文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防止部分单位变相福利分房。”然而从媒体相关报道来看,深圳海关在2008年、2009年仍然在进行着福利分房。显然,这是典型的“顶风作案”,让相关政策禁令沦为“废纸”。
在高房价时代,深圳海关不仅把自己的员工放进“福利摇篮”中,而且自身也变为规模不小的“开发商”,很可能通过配套项目等来盈利。这一做法不仅与政策禁令唱反调,或许还隐藏着某些不为人知的秘密。比如,深圳海关兴建了这么多福利房项目,负责基建和住房分配的主管领导很可能会得到不少“油水”;如果说深圳海关员工人人可分福利房,无疑领导们可分到更多更大的房子;如果员工可以通过房屋租售来获益,恐怕领导们获得的利益更多。
而且,深圳海关变为“福利房开发商”,还让人产生不少疑问:深圳海关的上级部门对此知情吗?深圳地方有关部门完全知情吗?如果上级部门对深圳海关大肆兴建、分配福利房不知情,就属于监管失职;如果上级部门知情而不查处、禁止,则属于包庇和纵容。据悉,深圳海关10余个住宅项目到底有多少套住房,尚不得而知。那么,深圳住建部门对此是不是完全知情?值得追问。
在我看来,深圳海关变为“福利房开发商”至少暴露了三个问题:其一,房改后福利分房的“尾巴”不仅没有割掉,而且还很长。据悉,深圳海关未享受过购房优惠的员工被全部覆盖,且尚未进入海关工作的人员,都已在保障计划之内。这种“全保障”现象说明某些部门某些系统,已经成为一种“独立的福利王国”,完全脱离了国家政策约束。
其二,中央驻深圳行政事业单位这一特殊身份或许让深圳海关钻了监管漏洞。有律师表示,深圳市政府虽明文规定,各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再为本单位职工建、购住房。但海关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深圳海关是否受深圳市政府的相关规定约束,不好评论。由此来看,深圳海关可能钻了监管漏洞,由于其是中央驻深圳行政事业单位,中央监管鞭长莫及,而深圳方面可能不敢管或管不了,那么,深圳海关就会为所欲为。其他地方的中央垂直单位或许也是如此。
其三,有关部门没有真正落实房改政策以及相关禁令。尽管1998年房改政策出台和2006年《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出台,当时获得舆论一致肯定和好评,但相关政策似乎就在当时热闹了一阵子,后来未见督查和落实。如果每一项住房政策落到实处,无疑,深圳海关不能也不敢为自己大肆兴建福利房了。
我以为,绝不能让房改政策和相关禁令半途而废,应该对全国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的职工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检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