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站计函[2011]48号
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要求批准发布杭州市区土(石)方车辆运输机械降效系数的请示》(杭建造价投资办[2011]36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鉴于杭州市区交通拥堵,工程车辆运输工效降低,在执行2010版计价依据时,同意土(石)方车辆运输机械按你办测算的降效系数1.8进行调整。
二、该降效系数仅适用于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范围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安装、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概(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
三、你办应根据城区的交通管理和市场变化定期测算工程车辆运输工效系数,并及时调整。
特此复函。
浙江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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