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至24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在济南、济宁、烟台分片召开《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概算定额》)宣贯工作会议,采用会议和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对《概算定额》进行宣讲和培训。 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鲁建标字[2009]32号)《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已从2010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概算定额》的发布填补了我省工程概算编制依据的空白,为建设项目投资的科学决策和有效控制提供了必要的技术依据。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概算定额》,规范我省建设项目概算的编制与管理,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编制建设项目概算的整体水平和质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龙头",设计概算已经占整个工程项目全部费用的75%左右。由设计单位按照拟建项目要求编制的概算文件,是项目总投资所需费用的主要控制线,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概算定额的颁布执行,为工程项目概算的编制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使工程项目建成投产运营后进行项目经济评价和项目备案有尺可度。概算定额为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这个"龙头"提供了经济尺度,也有效的防止"三超"现象的发生。各分片会议上,《概算定额》编制的负责人、省定额站调研员王美林同志详细介绍了《概算定额》编制的主要思路,并就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的核心问题--费用的组成和计算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参加《概算定额》编制的专家对本专业定额子目的确定组成、子目的综合性、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与预算定额的区、差别进行了细致的讲解。与会人员认真听讲,解疑释惑,会议程序井然。 据统计,来自全省建设投资及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勘察设计甲级和部分乙级以下资质单位,房地产开发一级、二级和部分三级以下资质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计价软件研发企业,部分项目管理、工程施工、建设监理等单位的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审核和管理的专业人员,约800余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将会对我省工程建设概算编制水平有一个大幅度的提高。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