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22 21:58来源: 作者: 点击:次
省上饶市鄱阳县把农村危房改造当作“一把手”工程,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科学规划、突出特色,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公平公正、程序透明,经济实用、注重安全”的原则,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狠抓落实。
在组织领导方面,鄱阳县、乡、村三级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层层签订责任书。同时建立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点制度,由县20多个部门和单位分片定点负责全县29个乡镇的农村危改工作。在确定危改对象方面,鄱阳县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的程序进行。结合涉农资金审计,取消不符合认定对象的公职人员、投资人员、公积金人员达70余户。同时完善相关政策,形成了农村危房改造审批制度、公示制度、农户档案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完善监管,制定了督察、自查与绩效评价制度、群众意见反馈机制等,为后续工作的展开奠定了基础。此外,鄱阳县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为危房改造工作开绿灯。规划部门负责选址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设计施工和安全质量监督;国土部门在宅基地审批上,做到特事特办,不但简化办事程序,而且给予减免费用;林业、电力等部门也都为危房改造工作开“绿灯”,提供审批程序上的便利,让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同时,鄱阳县把加强农房危改造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县农房办人员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察,向建房户传授建房知识,深入建房点查看建房工程质量,近年随机开展督察达100余次,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限期改正。
2009年至今,鄱阳县共计完成了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25万户,近12万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显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