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住建局下发通知要求加强燃气管道保护

时间:2016-08-19 20:12来源: 作者: 点击:

针对勘察作业破坏地下管道事故频发现象,深圳市住建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勘察单位加强勘察作业中燃气管道保护,造成燃气管道损毁的,将最高处以10万元罚款。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发生了多起勘察作业破坏地下燃气管道的事故,严重危害城市公共安全和影响城市燃气稳定供应,造成了不良影响。我市先后颁布实施了《深圳市燃气条例》、《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办法》等法规规章,对燃气管道保护做了专门的规定,建立了勘察单位与管道燃气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络平台。但是,个别勘察单位对有关规定不落实、对燃气管道保护不重视,造成勘察作业破坏地下燃气管道的事故呈多发趋势,勘察作业已成为影响管道安全的重大风险源。

为加强勘察作业中的燃气管道保护工作,市住建局下发通知要求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各勘察单位在从事地质勘探、钻探等施工活动前,必须向城建档案、规划国土等部门或管道燃气企业查询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燃气管道现状资料;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或控制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的,必须与管道燃气企业签订保护协议后方可施工。

严格落实作业前提交钻孔坐标信息的要求,各勘察单位务必在勘察工程开工前履行查询、确认地下燃气管道设施的责任,在住建局网站相关业务系统中提交计划钻孔坐标信息,在获取查询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现场施工。

对于不落实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违法违规勘察作业的勘察单位,市住建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从重从严进行处罚,造成燃气管道损毁的,处以10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同时,市住建局将把勘察单位的违法违规勘察作业行为,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