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04 15:29来源: 作者: 点击:次
12月28—29日,受住建部委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验收小组一行10余名专家莅临泗洪县,实地审核验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通过查阅资料,看施工现场,专家们一致认为该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组织得力、管理规范、监督到位,按要求完成了示范建设任务,标志着该县第一批16个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自2012年,泗洪县被国家财政部、住建部批准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以来,全县紧紧围绕“加压奋力推进,两年示范突破”的目标,在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中,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意见,建立了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有效管理机制,并成立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专家库。
该县突出重点工程,狠抓项目推进,特别是在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项目中试点示范可再生能源项目。截止到目前,共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16个,项目总投资10多亿元、可再生能源投入3362万元,16个示范项目中,地源热泵应用项目有3个,占全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面积的25%;太阳能光热项目13个,建筑面积约81.7万㎡,折合示范面积30万㎡,其中,保障性住房项目占8个。
与使用常规能源相比,完成的示范项目每年可节省运行费用762万元,节省标煤231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708吨,圆满完成了示范推广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