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城市更新九大优惠助力旧工业区升级改造驶入“快车道”

时间:2016-03-05 00:32来源: 作者: 点击:

近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制定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操作指引,进一步完善我市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改造政策,出台九方面优惠,鼓励我市优质企业积极参与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 实现其周期短、投资少、见效快的改造。

一是简化优化程序。将原来城市更新中改、扩建等分散的行政审批,集中在综合整治项目中一站式办理。二是放宽准入条件。相比拆除重建类改造项目,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在用地面积、建筑年限、权属比例等方面均予以放宽。三是允许适当提高开发强度。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允许在满足结构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加建;允许对未利用空地进行扩建;允许对功能老化的部分进行局部拆建。四是给予地价优惠。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增加的公共设施,免缴地价;增加的制造业产业用房,按公告基准地价10%计收地价;增加的新型产业用房,按公告基准地价的50%计收地价。五是享受历史用地处置政策。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新建部分可享受城市更新历史用地处置政策,使全部土地合法化,给予确权、办理房产证。六是允许延长土地年期。旧工业区如果剩余期限不足30年,通过综合整治类改造,最高可补足30年,但不超过国家最高法定期限。七是免配创新型产业用房。综合整治类工业区改造项目,给予不要求配建创新产业用房的优惠。八是可以分割转让。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改造项目,新建部分可全部按更新政策进行分割转让。九是资金保障与扶持。旧工业区综合整治可以同时享受市政府、各区部门的相关扶持政策。

为加强社会各界对该项政策的了解和认识,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正在陆续通过现场会、政策宣讲等形式,对其进行广泛持续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