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26 14:40来源: 作者: 点击:次
一是落实市政府总体要求。对在建公租房项目分年度下达完成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年度目标,积极与相关单位协调,加大检查指导力度,持续、稳妥推进公租房建设。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和时限要求。全力协调推进公租房外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保基本、保必须”的原则,全面梳理各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逐项抓好落实。
三是落实公租房建设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辖区政府的工作协调,解决部分项目遗留的征地拆迁等方面问题。
四是落实有关各方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公租房移交工作机制。
五是落实完善质保期维修工作机制,抓好质保期内维修工作。
六是是落实“三年开工,五年建成,七年配套”的工作部署。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从2010年启动建设以来,开工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截至2015年8月底,全市累计规划建设公租房总建筑面积4475万平方米、69.22万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