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18 00:25来源: 作者: 点击:次
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规划设计和农房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村庄规划设计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节约集约、绿色低碳、乡土特色”的理念,满足现代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乡村生态功能需求,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护自然风貌,弘扬传统文化,突出农村特色,留住乡愁乡情,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乡村风貌。
到2017年年底,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修改),完成4000个中心村村庄设计、100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有效保护1万幢历史建筑,建成一大批“浙派民居”建筑群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