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13 09:45来源: 作者: 点击:次
为全面评价各地级以上市2014年度住房保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完善住房保障管理机制,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粤府办〔2011〕5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省有关单位组成考核组,对各地2014年度住房保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2014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粤建保〔2015〕49号),并报省政府同意,中山等11个市被评定为优秀等级。
本次考核以材料送审为主,考核组通过审阅有关资料、网上检查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组对照考核评分表内容,查阅各地上报的有关文件、资料,以及省各有关部门日常监督记录材料,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量化考核评分细则(修订)>的通知》(粤建保〔2013〕151号)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综合考核情况,考核组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2014年,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把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按季度进行督办,狠抓目标责任的完成。认真落实《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粤府令第181号),强化建设、分配、运营、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管理,提前并超额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2014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任务为新开工建设保障房1500套,基本建成150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500户。我市全年完成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568套,达年度目标任务105%;新增发放租赁补贴506户,达年度目标任务101%;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584套,达目标任务106%,全面超额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