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滨江整治工程6企业串标 8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时间:2013-05-28 23:32来源: 作者: 点击:

  摘要:一家被“红牌警告”的公司,以“串通投标”的方式,顺利拿到政府工程(详见)日前,南京市纪委向媒体通报了广受关注的南京滨江环境整治工程的串标围标案调查情况,6家涉案企业近日将被移送司法机关,事件调查尘埃初定,可是,此案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值得继续深思细究。

  
案情追踪:6家公司默契“合作” 南京润盛集团中标

      涉案的滨江整治工程属政府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市住建委下属的市政工程建设处,招标内容包括桩基、防洪墙改造、道路、景观等,工程总价数千万元。

  滨江整治工程属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为市住建委下属的市政工程建设处,招标内容包括桩基、坡面整理等。
该工程2012年9月发布招标公告,南京润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润盛集团”)等11家公司先后报名和参加投标。

  在招标过程中,润盛集团经营中心负责人张超伙同集团第一分公司经营部负责人朱某,分别联系了几家公司,主动提出“合作”投标。几家公司表示同意,并通过QQ或手机信息等形式串通报价。

  去年10月19日9:30,该项目开标。润盛集团最终被确定为中标人,项目经理为袁善仁,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4月。11月,润盛集团开始进场施工。

  去年11月底,南京市纪委收到举报,反映在滨江整治工程中有人串标。市纪委主要领导当即要求执法监察室迅速展开核查。

从蛛丝马迹中  找出串标“铁证”

  由于举报信里有价值的线索不多,且串标围标一般是少数几个人在暗处操作,因此调查难度极大。通过对信中零碎信息的缜密分析后,调查组确定了“多管齐下、由表及里、抽丝剥茧”的核查思路。

  第一步,核查标书。调查组调阅了招标文件和所有11家公司的投标文件,对重要的条款、数字进行逐字比对。

  第二步,核查企业资料。在工商局的注册资料中,调查组发现其中蹊跷:11个投标公司中,居然大部分都来自某地同一行政区;在通过外围调查收集的投标信息中,调查组发现:有数家公司经常“携手”参加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按规定,参与投标的公司必须向招标方交纳投标保证金。而在串标犯罪中,“陪标”者的保证金通常由“策划”围标、保其中标的“主谋”公司垫付。

  第三步,核查嫌疑公司间的资金往来。据悉,这些公司的开户银行分布在高淳、江宁等不同地方,调查组逐家上门核账,经手账目近1000笔,光复印的可疑账单就有一尺多高。

  随后,名为南京润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南京润奥”)、南京久大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南京久大”)的两家企业开始进入调查组的视线。表面看,两家企业都不是滨江整治工程的投标人,但调查组发现,这两家企业是投标保证金重要的“二传手”,成为判别涉嫌串标围标犯罪线索的两个关键点。

  经多方查证,调查组获悉,南京久大的法人代表是润盛集团的股东之一,且两家公司多次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至此,润盛集团等6家企业涉嫌串通投标犯罪开始浮出水面。

  “以上这些仅是整个调查工作的冰山一角,由于案件保密的需要,同时过多暴露作案手段会使不法分子模仿,我们还不能全部细述。”调查组负责人坦言。

润盛集团等6企业 涉嫌串通投标犯罪

雷霆出击  对8人采取强制措施审查刑拘2人

  1月底,举报件移交市纪委案件检查部门。2月初,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支队、市住建委城建监察支队组成专案组,迅速展开案件查办工作。

  涉案企业分布在苏州、南通等多处,最远的在西安。对此,专案组逐家企业进行调查核实,筛选责任人。2月初,公安部门决定对相关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审查。

  由于这些嫌疑人大多负责工程项目,经常到各地出差,给上门传唤带来困难。据悉,元宵节当晚,专案组在外地一位嫌疑人楼下蹲守。然而直到第二天早上,却发现扑了个空,因为嫌疑人的母亲讲错了住址。

  4月初,公安部门先后对8名涉案人员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审查,其中两人曾被刑事拘留。“这些人具有很强的畏罪心理,并非一到案就会主动交代,需要不断的政策攻心,用外围调查的证据来慢慢突破其心理防线。”专案组负责人说。

  据悉,现已查明,润盛集团等6家企业涉嫌串通投标犯罪。近日,将对违规企业交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焦点回应

被“红牌警告” 为什么还能参加招标?

  回应:“无限期红牌警告”于法无据,已被撤销

  举报人反映,2010年9月,润盛集团项目经理袁善仁因工程事故被市住建委“无限期红牌警告”,为什么他还能参加滨江整治工程的招标?

  “该处理是在特殊背景下做出的"从重处理"!”市住建委负责人说,2010年栖霞“7·28”丙烯爆燃事故发生后,全市展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发现“城市快速内环西线南延工程”三标段发生施工损环燃气设施问题,施工单位南京润盛和项目经理袁善仁被通报批评,且袁善仁被处以“无限期亮红牌”的警示。

  这位负责人说,按相关法规,可以对出现工程事故的公司和主要责任人员给予红牌警告,但“无限期”却没法律依据,不能无限期剥夺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权利。本着有错必究的原则,根据润盛集团的申诉,市住建委撤销了袁善仁在网上“无限期红牌警告”的公示。

涉嫌串通投标犯罪 润盛集团为什么还在施工?

  回应:必须证据到位、法定情形属实才可废标

  既然润盛集团涉嫌串通投标犯罪,为什么一直在施工?

  “从法律规定上看,不可能仅凭举报就废标。必须在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查证属实、证据到位且形成闭合链条的前提下,才能做出取消中标资格的行政行为。”一位法律专家说。

  由于滨江整治工程属防汛工程,不少项目需要水下作业,必须赶在汛期前竣工。因此,润盛集团于去年10月19日中旬,11月初就已经进场施工。到今年4月初串通投标犯罪的脉络基本清晰,工程主体已完工。

  “这时再重新进行招投标或把工程推到重来,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不符合经济和节约的原则。”市住建委负责人说,基于这样的考虑,未对润盛集团作废标处理,由其继续施工。

  对于其违规违法行为,除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依照相关规定,对违规企业从重施以经济处罚,并公开通报,记入“黑名单”限制市场准入。

施工企业涉嫌犯罪 滨江整治工程会否出现“豆腐渣”?

  回应:将严格过程监理和竣工验收

  有市民担心,既然施工企业涉嫌犯罪,那么由他们负责的滨江整治工程会不会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这家企业的违法情节是出现在招投标环节,而不是工程施工环节,目前尚未发现有偷工减料行为。”市住建委负责人这样解释。他表示,将严格加强工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同时组织工程相关方严格过程性质量监理,从严组织竣工质量验收,预防工程质量问题。

加强立法 让违法者付出 “付不起的代价”

  据悉,市监察局已向市住建委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其对已实施红、黄牌警示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梳理,对未按期公示或超期警示等不依法行政的问题,立即进行纠正;进一步完善红、黄牌警示作出和撤销程序,规范和细化自由裁量。同时责成其在招投标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中,严格按规定予以经济处罚、违规信息公示,限制市场准入等措施;统筹企业、个人信用信息资源的对接整合。市监察局将对整改情况继续跟踪监察。

  如何预防、杜绝这样的案件再次发生?“对串标围标这类屡禁不止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特别是要从严执法,重拳打击,让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市委党校教授管怀伦建议。

网言微语

  @城南居民:不易!我看到了办案人员的艰辛。据我了解,南京对串标围标打击力度在全国都是有名的。赞一个,继续努力。

  @营养心灵的妙语:责任重于泰山,防范至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