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08 11:57来源: 作者: 点击:次
1.软土地基上的路基,必须按照设计完成地基处理后方可进行填筑。
2.开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做好填料选择,合理规划运土路线,按照设计要求的填土加载速率编制填筑施工汁划。
3.运土道路应采用合格的填料填筑,其基底应适当做排水、加固处理,路面结构应能满足重载行车的需要。
4.过渡段的地基处理宜与相邻路堤同步进行。
5.正式填筑施工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填筑压实工艺性试验,特别对于软土地基,还要同时进行加载时的沉降观测,以确定合适的加载速率。
6.整个路堤填筑施工过程中均应进行路基的沉降观测,并依据观测数据控制填土速率。
7.路堤各部位的沉降观测点,应按设计要求设置。
8.沉降观测的频次应按设计要求办理,若沉降较快还应加密观测频次。
9.若设计没有规定时,一般按下列指标控制填筑速率:边桩水平位移量每天不得大于5mm,路堤中心地面沉降量每天不得大于lomm,当超过以上控制指标时应停止填筑,待沉降值恢复至控制指标以内时,方能恢复填筑。
10.路堤应采用合格的填料填筑,其压实标准与一般路堤相同。
11.反压护道应与路堤同时填筑。
12.填筑路堤时应按规定预留沉降量。
13.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供沉降观测资料,供修正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