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4-16 20:24来源: 作者: 点击:次
一、施工进度目标控制
(一)总目标及其分解
(1)总目标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加以控制,并以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
(2)按单位工程分解为交工分目标,制定子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交工目标。
(二)分包工程控制
1.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必须依据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编制。
2.承包单位应将分包的施工进度计划纳入总进度计划的控制范畴。
3.总、分包之间相互协调,处理好进度执行过程中的相关关系,承包单位应协助分包单位解决施工进度控制中的相关问题。
二、进度计划控制与实施
(一)计划控制
1.控制性计划——年度和季度施工进度计划。
2.实施性计划——月、旬(或周)施工进度计划是实施性的作业计划。
(二)保证措施
1.严格履行开工、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复工及工期延误等报批手续。
2.在进度计划图上标注实际进度记录,并跟踪记载每个施工过程的开始日期、完成日期、每日完成数量、施工现场发生的情况、干扰因素的排除情况。
3.进度计划应具体落实到执行人、目标、任务。
4.跟踪工程部位的形象进度,对工程量、总产值、耗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等的数量进行统计与分析。
5.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处理进度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