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08 10:18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停止受理建筑业企业旧资质证书变更申请的通知
穗建审批〔2015〕165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5〕2331号)要求,为了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建筑业企业旧资质证书需变更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的,可按粤建许函〔2015〕2331 号文的要求在向我委申请简单换新资质证时,一并办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委停止受理建筑业企业旧资质证书的变更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申请。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2月23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