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02 20:43来源: 作者: 点击:次
近日,市城乡建委举办了2015年市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专项培训班。全市城乡建设系统直接从事执法工作的一线人员和法制机构人员共600余人参加了本次执法培训。
本次培训是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依法实施城乡建设的具体举措。市城乡建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余晓斌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他指出,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体现,也是履行法定职责、维护正常秩序的重要手段,在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的新形势下,更要深刻认识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需要,要切实做到法有规定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事前审批、事中监管、行政执法同步推进;要以执法改革促进行政体制改革,以执法工作的加强来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在执法实践中要敢于担当、敢于逗硬,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贯彻落实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执法工作队伍。
本次培训,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一是针对性强。结合城乡建设领域法制建设和执法工程常见问题,安排了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行政执法证据及取证规则、建设工程仲裁、勘察设计、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管理执法等八个专题课程。二是准备充分。培训前充分征集了相关单位和区县建委的意见,余晓斌总经济师多次召集授课老师和培训工作人员作出精心部署。三是参培积极。各区县踊跃参加,体现了对执法工作的重视和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通过本次培训,强化了参培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升了执法能力。
当前,城乡建设领域执法具有依据多、领域广、任务重的特点,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必须进一步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一是继续推行城乡建设系统相对集中执法。整合执法主体,推进综合执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解决多头执法、执法缺位问题。二是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执法依据、执法人员及执法案件信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执法信息平台,规范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四是强化行业依法治理。推进质量执法、安全执法常态化,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围标串标等行为,规范建筑市场。五是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市城乡建委将在此次培训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城乡建设系统的实际,持续开展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互动式、案件式培训学习,为依法治建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