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成果遭质疑 环保部评估大气十条成效

时间:2015-11-24 09:34来源: 作者: 点击: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近期发生的东北和京津冀地区空气重污染令人又开始质疑我国的大气污染治理成效。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遭质疑

11月16日,在亚洲空气中心《大气中国2015: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进程》报告发布会上,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教授表示,环保部正在组织第三方对大气十条实施的中期效果进行评估,预计将在明年两会前形成报告。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提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近期东北和京津冀地区的空气重污染又让公众对污染治理效果和能否达成目标产生了质疑。对此,贺克斌表示,如果各地将减排工作做好,气象条件不帮倒忙,是有可能实现目标的。东北不是污染最严重的11月17日,环保部通报称,东北地区空气环境质量已好转,东北三省各地市均已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

从11月6日到17日,东北地区持续陷入雾霾袭击,该地区空气质量重度及以上污染的城市,一度从10个扩大到21个。11月8日,沈阳PM2.5均值一度达到1155微克/立方米,局地雾霾指数一度突破1400微克/立方米。

事实上,从年度来看,东北并不是全国空气质量最差的地区。根据环保部每月发布的《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邢台、唐山、邯郸等京津冀地区的城市几乎每次都会登上空气质量最差10名的榜单。在本次东北发生空气重污染后,京津冀地区也发生了空气污染。“整个京津冀地区在秋冬交界的时候,会出现风速小、湿度大的气象条件,再加上京津冀地区污染排放强度大,就形成了有利于沉霾的气象条件。”

贺克斌介绍,事实上2013、2014年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情。尽管这种“重感冒”式的污染让人怀疑治理成效,但监测数据显示,治理还是取得了一定效果。报告显示,与2013年相比,2014年,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5项污染物均实现了平均浓度下降,空气质量改善效果初显。其中,3个重点区域的空气改善效果最为明显。以京津冀区域PM2.5为例,平均浓度同比下降至93微克/立方米,下降幅度为12.3%。

但是,在按照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监测的74个城市中,2014年仍然有近九成城市空气质量不同程度超标,主要污染问题是颗粒物污染。此外,臭氧浓度整体略有上升,作为首要超标污染物的天数增加。与其他5项污染物相反,臭氧成为唯一不降反升的污染物。2014年,74个城市臭氧平均为1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3%;达标城市比例为67.6%,同比下降9.4%。以珠三角地区为例,其整体空气质量较好,被认为有望首先达到新标准,但是臭氧污染已经成为困扰这一区域的主要问题。

贺克斌教授表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突出了以PM2.5下降为目标,减排的一次污染物包括了形成臭氧的主要前体物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氮氧化物。下一阶段实施中,应更加注重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报告指出,2013~2014年期间,控煤、减车、提油三大核心措施掷地有声,城市空气质量排名、签订责任状、约谈地方领导等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落实保驾护航。区域协作和基础能力建设也更加受到重视。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协作机制初步建立,地方首次尝试突破行政藩篱,在治污上互助协作。

全国监测网络建设完成,部分城市通过开展源解析与源清单编制工作,向科学决策迈出了重要一步。据贺克斌介绍,2014年,京津冀地区PM2.5浓度下降了12%,上海市PM2.5浓度下降了16%。“《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两年多来,地方落实情况一直受到广泛关注,许多中小城市希望学习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先进经验。

同时,一些亚洲发展中国家也面临着大气污染问题,希望了解中国大气污染治理进展和经验。除此之外,作为第三方独立机构,我们编制这份报告可以让全社会更好地了解、支持并监督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执行与实施。”亚洲清洁空气中心中国区总监付璐解释了编纂这份报告的原因。亚洲清洁空气中心(CleanAirAsia)是一家国际非营利性机构。2001年由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和美国国际开发署共同发起建立。2005年,亚洲清洁空气中心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合作,在中国建立了城市空气质量管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