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24 22:22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摘要:农民工成了大量建筑的实际建造者,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放下锄头就到工地”。浙江省奉化市的塌楼事件发生11天后,事故调查尚无结论。关于事故原因的分析和猜测在坊间流传。
权威解剖“短命建筑”施工乱象
在可供参考的资料中,今年年初的一份工程质量检测评估报告被认为最具价值。奉化市居敬路29幢在报告中被点出的问题包括:钢筋锈蚀受力弯曲、多处墙体裂缝且部分裂缝已属贯穿缝、房屋部分墙体的砖受压已出现断裂、楼面预制板缝隙增大、局部粉刷层脱落。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名权威建筑安全专家均将目光聚焦到了“钢筋锈蚀”几个字眼上。
“我想应该有使用海砂的问题。海砂中含有大量氯离子,这是导致钢筋这么快锈蚀的原因。”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陈肇元做出推测。
这样的推测与曾经参与建筑法修改的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教授朱宏亮不谋而合。他告诉记者,海砂比淡水砂便宜很多。
而违规使用海砂只是建筑施工乱象的冰山一角。
“近年来兴起的对工程建设速度的盲目追求,不合理的低价中标,为大批伪劣建材进入市场开辟‘康庄大道’。工程施工层层转包,剥削到最终的末端承包者已无利可图,未经培训的农民工成为施工一线的建设大军。”陈肇元坦言,施工环节的这些问题环环相扣,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已成为“短命建筑”滋生的重要推手。
偷工减料现象严重
在调查结论出来以前,因“钢筋锈蚀”等问题的暴露,施工质量问题成为奉化塌楼事件被质疑的第一焦点。官方的追责程序也同样将矛头指向了当年的施工单位,3名责任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朱宏亮分析,类似居敬路29幢这样建成于上世纪90年代的楼房,施工质量差的问题比较普遍。
“上世纪80年代,市场经济开始发端,我们对于工程管理的制度没能及时跟上。”朱宏亮说。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所有施工单位开放竞争,利润理所当然地成为施工企业的第一大追求。
“有一些企业开始不择手段,甚至违反国家相应的规定。”朱宏亮介绍,在当时,虽然我国关于工程建设的技术规定比较落后,但并不是非常严重,严重的问题在于,一些企业并不遵守这些规定。
他表示,这样的状态持续了一段时间,在上世纪80年代底至90年代中达到顶峰,而近几年恰好到了这些房屋质量问题逐渐暴露的时候。
正因为意识到这些问题,我国逐渐加强了建筑领域立法。1997年,建筑法颁布;其后,国务院出台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投标等相关规范也陆续出台。
朱宏亮介绍,此后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监管体制的完善一直在与不断暴露的新问题赛跑,“尽管情况有所变好,但有些问题直到现在也还未彻底解决”。
2011年年初,记者曾在南方某沿海城市调查一起安置房质量问题。这个被用于安置拆迁户的小区,在建成两年后才通过安全验收。而当返迁户进入他们期盼已久的新房时,却发现楼顶框架梁贯穿性断裂、墙体大面积裂缝、室内楼板贯穿性裂缝,甚至连楼房基础地梁也出现了多处断裂。
类似的事件时常见诸报端:因为偷工减料,应采用钢筋和水泥的地方或减少或取消,甚至以泥浆代替水泥砂浆,以“瘦身钢筋”代替合格钢筋,以“地条钢”冒充正规建筑钢材。
陈肇元坦言,在“短命建筑”问题中,施工质量不达标的影响不亚于建筑结构设计规范标准出现问题。
低价中标忽视质量
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国开始在建设工程项目领域推行招标投标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实践,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些部门和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作为一种“促进节省开支、最大限度地透明和公开以及提高效率目标”的方式,招投标制度被市场经济国家广泛采用。在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还被赋予了反腐败的意义。
“它符合市场经济、竞争经济的背景和宗旨,在建筑市场当中,让竞争更加充分,更符合市场经济的需求。”朱宏亮评价。
但一直以来,招标投除了被认为能够帮助业主省钱外,还被认为将对工程质量产生重要保障作用。一种观点认为,“通过充分竞争选择一个好队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就有了基本保障。
“其实这个作用是不存在的。它只是一种竞争方式,不是万能的。”朱宏亮说。
相反,过度夸大招投标制度对于建筑质量安全的保障作用,被朱宏亮认为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反效果。
“众所周知,业主单位为了省钱,一般都是最低价中标。对于工程质量,一般只是在投标时由参与企业做出承诺。从这个角度来说,很难说最后选择的都是有保证的。”朱宏亮分析。
在这种规则下,为了拿到工程项目,很多企业会把价格报低,并且对于业主单位要求的工期畸短等问题无从抗衡。
“而在低价中标同时又想挣钱,往往就只能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朱宏亮据此得出结论,通过招投标选出来的队伍,偷工减料的意愿反而更强,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可能性更大。
与此相应的,后期的工程安全管理原本应得到加强,政府的监管责任也更大,但对招投标作用的夸大和误导,让人们放松了这方面的警惕。朱宏亮认为。
层层转包层层盘剥
在工程建设领域,分包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记者采访过大量农民工讨薪事件,这些从未受过正式培训的“临时工”大多跟随着一名小包工头,小包工头上方还有多个层级。在一起农民工讨薪事件中,记者发现工程项目的分包层级竟然多达5级。
这种层层分包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农民工成了大量建筑的实际建造者。
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工程管理研究所副所长邓晓梅分析,市场化改革之后,建筑企业都是不养工人的。以前的大国企养着工人,工人的整个职业生涯都是有规划的。如今企业都把工人当包袱甩出去,特别是项目型的工程,有项目的时候把工人召来,没项目的时候就不愿养人,召之即来,呼之即去。
“他们大多数人都是放下锄头就到工地了,整体的技术素质是比较差的。对于自己参与的建筑缺乏成就感,技术不行,对质量要求也没有概念。”邓晓梅评价,这让施工质量无从得到保障。
另一个层面上,陈肇元分析,施工单位普遍存在的层层转包现象,每转一层就收一遍管理费,本来就少的钱被层层盘剥,到真正负责施工的单位手上时,已经没有多少了。
钱少而质量高,这是一个悖论式的命题,先天决定了存在这种现象工程的低质量命运。陈肇元坦言,要从原本很少的资金中留出利润,实际施工单位只能选择偷工减料。
资质挂靠成潜规则
南方某省一家中型建筑公司的负责人陈东平(化名)近日在参与一个大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竞标。他在本次竞标中的身份,并非自己所在公司的负责人,而是一家大型国企的员工。
“我们公司的注册资本才1000万,资质不够,只能参与1个亿以下的工程竞标,而这个工程标的额是7个亿,所以我选择挂靠。”陈东平向记者透露。
据他介绍,所谓挂靠,即由这家大型国企出具一份委托函,由其代表该公司参与工程竞标。而私下里,他所在的公司和这家企业签订协议,参与竞标的费用全部由他的企业承担,一旦中标,双方平分该项工程。
“这种情况十分普遍,不挂靠、不出借资质反而不正常了。”在听完记者描述后,朱宏亮坦言,“资质等级高的单位把资质出借给没有资质或者等级低的,真正在第一线干的,反而都是资质很低的、能力很差的。”
他介绍,我国对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等级标准划分,规定一级施工企业有资质的建筑师必须达到一定数量。
“的确,报上去的都是有证的,也是从事这个行业的,但是人都不在这个单位,都是虚的。还有一些人为了揽活,同时身兼几个项目,真正来的根本不是这个人,有时甚至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但有本事把各个环节关系打通的人。”朱宏亮说。
朱宏亮梳理了问题的根源——市场经济改革以后,单位对于个人的管理逐渐弱化,出问题后,单位无法制约个人。
“所以我们亟待从以单位资质管理为重心的模式,转变为以个人职业资质管理为重心。”朱宏亮说,在参与建筑法修改时,学者们已经将这个问题提了出来,要让资质管理约束到个人,搞施工要有建造师资格,搞设计要有建筑师的资格,同时盯着你,一出问题,你要承担很重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尽管这一问题已经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有了一定的规范,但朱宏亮认为,如今建筑法还是强调施工企业资质。“从长远看,个人职业资格制度才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根本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