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公开严惩七种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

时间:2011-05-08 22:25来源:陕西省建设厅 作者:秩名 点击:

    5月上旬至7月上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以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严厉打击以下七种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一是建设单位不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不按规定一次性给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二是勘察单位提供的有关勘察文件不准确;设计单位对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以及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在设计中没有提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措施建议的。三是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四是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五是施工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六是监理单位没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没有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没有要求停工并报建设单位的。七是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文件、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执行或进行整改的。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存在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将重拳出击、公开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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