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10 13:27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根据省石家庄市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今明两年,石家庄将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3.3万套,并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做到配套设施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通知明确,石家庄市将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让群众尽快住上新房,享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
同时,石家庄还将加快城市危房改造步伐。县、区凡房龄30年以上的砖混、砖木结构老旧住房一律登记造册,按照产权单位、位置区块和危房等级分门别类建立危旧房屋档案。
另外,该市将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严格控制主城区开发强度,对于新申请的“城中村”改造项目,除涉及民生和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之外,不再审批;已经审批、没有启动的,原则上不再启动;已经启动的,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