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做好2016年度工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止为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时间。工法资料报我厅建管处,超过申报时间不再受理。
二、各类施工企业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安装工程、土木工程均可申报工法。
三、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应参照《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中建协〔2007〕5号文)以及《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川建发〔2015〕62号文)的要求进行编写;省级工法评审结果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并从省级工法中择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参加国家级工法的评审。
四、施工企业工法开发、编写及推广应用,对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实现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对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加大工作力度。
五、工法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书面材料一式五份),请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www.scjst.gov.cn),进入“四川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系统”填报信息,并打印出带条形码的《四川省工法申报表》(2016年度),网上申报初始信息卡请到省住建厅2楼信息中心216室领取。
收件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住房城乡建设厅515房间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