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6-23 12:52来源:互联网 作者:秩名 点击:次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理事陈宝存却对公积金利用问题存有疑惑,他表述道,不管是私人财产还是公共财产,在结合保障房建设的问题上,最核心的问题是,资金能够形成良性循环,并且具有一定的回报。
而去年确定的28个公积金参建保障房项目试点城市,如何保证其后续的还本付息问题还没有解决,一般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为2-5年,一旦资金回报填补不了后续的资金缺口,那么人民的私有财产就无法保障,试点结果也将不可能乐观。
据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介绍,自从去年10月,兰州市被列为试点城市后,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报住建部三个项目,获批后,获得公积金贷款5亿元的授信额度。
此外,上述人士进一步介绍,根据规定,试点城市获得的公积金贷款,将全部用于专项审批项目,并且项目流程直接受国家监控。项目贷款到期后,须全额收回。
截止到目前,公积金贷款中的8000万元已经投入使用,剩下的4.2亿元将在下半年逐步落实。
从兰州的情况就可以看出,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工作已经开展以来,各地真正落实下去的拟贷款资金,仅有10%左右,后续虽然会陆续落实,但是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和速度如果太低,则不会给保障房建设当前急需资金的状况带来很大的帮助。
上述熟悉情况的人士表示,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贷款标准要求太高,参照商业银行贷款标准,还要提高利率和风险防范水平,因此地方政府拿不出太多合适的项目。很多地方政府对于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工作的申请态度,由过去的积极变为消极。
以浙江宁波为例,其初期安排的2个保障房项目,其中一个项目直至日前三部委检查组前去检查时,项目前期的拆迁工作仍没有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