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8-29 05:35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建建发【2009】207号 点击:次
建建发【2009】207号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员: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于2009年7月31日在杭州召开。会议听取了专家组工作汇报,审议了有关政策性问题,讨论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就有关问题达成共识。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
2009年8月18日
会 议 纪 要
2009年7月31日,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在杭州召开。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分专家组成员、各编制组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樊剑平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到会。会议由省建管局局长张奕主持。
会议审议了专家组专题报告,讨论了具体实施方案,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意见。经会议研究,就以下问题达成了共识,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要求本次修订工作重点要做好定额的量、价、费结构调整,使新编定额水平能进一步贴近市场、反映客观实际,体现出较真实的造价水平。
二、会议原则同意专家组在“建建发【2009】135号”文件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适度超前的原则,认真测算确定本次修订的定额人工单价,与此同时合理确定相关费率,进一步核实机械原值,提高定额消耗量的水平,从而达到总造价水平基本平衡的目标要求。
三、会议同意本次修订按2009年三、四季度的材料市场信息价作为确定定额基期预算价的基础。
四、会议一致认为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建筑市场公平调控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符合实际的科学合理的计价依据,将对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保障等各个方面提供积极有效的保障,同时对规范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国有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的安全,促进建筑业整体发展也显得十分重要。
会议要求所有参与修订工作的单位、专家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吸取与会领导和专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实施计划,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配合、强化落实,确保本次修订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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