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建筑[2010]6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市场劳务秩序,完善劳务分包制度,维护建筑施工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及我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劳务市场实际,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计价规程》,现予以印发,供建筑劳务承、发包双方参照使用。 《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计价规程》由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1.预算基价建筑面积计算规则.doc 2.劳务计价规程(0701) .doc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