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工〔2011〕914号
西宁市建委,各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使我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适应建筑市场实际,经调研测算,决定对我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调整的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适用于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建筑、房屋修缮、市政维护工程。
二、调整后的全省各市、县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详见附件。新增日工资额不作为取费基础,计税后列入工程总造价。
三、新调整的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已完成的工程量和已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四、本通知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附件:青海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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