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0-07-10 23:57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苏建函价(2010)495号号 点击: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苏建函价(2010)495号
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编制质量检查的通知
 
市建设局(委):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提高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部令),省将于近期开展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主要检查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2009年7月1日后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受检面不低于本地咨询企业数的40%或最少不低于30家,并按甲级、乙级、暂定乙级(含仅有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的造价咨询企业各30%、50%、20%的比例抽取。每个受检企业检查一个既编清单又编招标控制价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我省贯彻意见的执行情况,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是否满足下列要求: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含拟建工程的所有实体项目;
    2、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与计量单位正确;
    3、项目特征描述准确清楚和完整;
    4、工程量计算准确;
    5、甲供材料价格取定符合市场实际,不过高或过低。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
    1、计价依据为04各专业计价表(古建园林、修缮工程除外);
    2、综合单价组成符合项目特征要求;
    3、组成综合单价的计价表子目工程量计算准确;
    4、乙供材料价格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执行。指导价中没有的材料经市场询价后价格取定合理。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无独立费项目;
    6、计取措施费时合理考虑施工方案;
    7、规费按照规定计取;
    8、及时公布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包括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以及编制说明)。
    三、检查依据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二)各专业计价表定额;
    (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
    (四)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09]40号);
    (五)关于明确招标控制价和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价站[2009)2号]、苏建招办[2009]6号)
    (六)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其他有关文件。
    四、检查程序、时间
    此次检查的具体工作由各省辖市造价处、招标办统一组织实施。
    (一)2010年7月10日之前各省辖市造价处和招标办布置检查工作;
    (二)2010年7月25日前受检企业将受检项目资料报送各省辖市造价处;
    (三)2010年7月25日—8月15日由各市造价处会同招标办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四)2010年9月30日前各省辖市将审核结果汇总;
    (五)2010年10月15日前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报送省造价总站和省招标办。
    (六)省造价总站和省招标办将对各市的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五、提供资料
    (一)招标文件和答疑;
    (二)设计图纸;
    (三)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书面和电子文档;
    (四)工程量计算书。
    六、有关要求
    (一)受检项目由各省辖市造价处和招标办共同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企业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仅有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从企业的项目台帐中随机抽取。
    (二)抽检项目的审核由造价管理机构和咨询企业业务专业人员交叉进行;
    (三)检查过程中省造价总站和省招标办将对各市的检查工作进行抽查。
    (四)检查结束后后各市统一报下列材料到省造价管理总站:
    1、Excel格式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2、问题与建议。
    附件: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情况汇总表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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