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监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08 00:41来源: 作者: 点击: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监测工作的通知


渝建〔2017〕645号



各工程造价管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计价软件企业:

   为落实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加强和完善工程造价监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第二批建设工程造价监测试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7〕178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建设工程造价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目的

  (一)对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师的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和计价行为进行监管,逐步消除僵尸企业、证书挂靠等乱象,为工程建设咨询业主提供优质的咨询单位,为造价咨询业的诚信监管平台建设提供基础数据。

  (二)对工程造价数据成果文件的质量进行监管,各级造价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本市相关计价规范和文件对成果文件进行符合性监管,逐步提高成果文件质量,推进造价咨询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三)对工程造价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形成本市的造价指标指数,逐步建立本市的建筑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为建筑业的宏观决策提供支持。

  二、任务分工

 (一)市城乡建委负责工程造价监测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部署和落实。

 (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具体负责工程造价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并做好造价数据监测系统的使用培训,形成我市工程造价监测报告。

 (三)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计价软件企业配合做好数据报送、软件升级等相关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于2017年12月10日前报送2016至2017年度已完成的招标控制价、合同价和结算价成果文件(仅限采用2013清单计价);2018年起,应实时报送已完成的招标控制价、合同价和结算价成果文件(仅限采用2013清单计价)。

 (二)各计价软件企业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将计价软件安装包挂载在企业网站上,免费提供下载和安装,并指定专人负责协助解决软件升级中出现的问题,同步完成计价软件升级工作。

 (三)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根据本企业计价软件使用情况,在广联达、鹏业、浩元、斯维尔、新点、宏业、金润企业网站(详见附件)下载安装包完成升级工作。

 (四)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于2017年12月10日前登录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cqsgczjxx.org/),点击“造价数据监测平台”进入“国家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平台”,输入账号和密码,完成造价成果文件报送(各企业登录账号、密码及具体报送操作流程说明,请在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四、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造价监测的重要性。工程造价监测是深化工程造价监管机制改革创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工程造价数据监测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的造价咨询质量和计价行为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国家、地方建筑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为建筑业宏观决策提供支撑。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计价软件企业应高度重视工程造价监测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责任,积极做好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报及工程造价监测相关工作。

 (二)对未上报或未按规定上报的企业及人员,将纳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人员的信用记录与评价,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行为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计价软件企业应按监测工作要求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时进行软件升级和后续服务,配合造价管理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做好造价监测工作。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造价管理总站,以便及时研究解决。联系人:徐进,联系电话:023-63672048;电子邮箱:378089463@qq.com。

  附件:软件企业网址及联系方式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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