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02 00:18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次
近日,住建部印发《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1、一级和二级造价工程师,差别很大。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一级),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2、直接认定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3、增加2个专业。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新增)由交通运输部负责;
水利工程专业(新增)由水利部负责。
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4、考试安排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的考试制度。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一次,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具体考试日期由各地确定;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5、报考要求
从事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取得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取得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取得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类(门类)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取得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二)取得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取得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其他专业类(门类)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6、考试科目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造价管理》(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专业科目)、《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专业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2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专业科目)。
7、注册与执业
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执业范围: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包括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与咨询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协助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并可独立开展的具体工作。
8、之前取得证书的效用不变
本规定发布之前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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