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02 00:18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次
关于征求《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建办人函[2018]32号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起草了《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18年2月14日前将意见函告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同时将电子版发至zaojiaguanlichu@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张磊 010-58933231 58933216(传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请在信封上注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附件:
1、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2、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3、起草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8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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