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开展2016年度四川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的通

时间:2016-07-08 03:37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精神,提高建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鼓励建筑企业将创新技术更多更快地应用于工程实践,我省将继续组织开展2016年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按照《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02]173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开工、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投资到位、社会影响大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二)应用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中6项以上新技术的综合性示范工程,或应用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中某一项(子项)新技术且水平突出的单项示范工程,同等条件下,在建筑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方面起到示范作用的工程项目优先入选。
  (三)三年内可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使工程整体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四)在推广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程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
  二、申报要求
  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资料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申报,各申报企业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www.scjst.gov.cn),点击“建筑管理”频道,进入“四川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系统”按照申报条件认真填写相关数据并上报,印出带条形码的“四川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一式六份,报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属企业、中央在川企业和省外入川企业直接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单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85568348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28-85536730
  附件: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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