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对2015年度重点监督复查不合格企业处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16-04-26 07:40来源: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强化我省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我厅印发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建筑施工企业重点监督复查名单的通知》(川建建发[2015]18号),对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等467家企业注册人员及其它技术骨干数量严重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督,并进行了网上公示。截止2016年4月5日止,复查合格192家,复查不合格275家,依据《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重点监督管理办法》(川建建发[2014]34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企业处理如下:
  一、重庆市金洲大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等216家纳入2016年重点复查企业;
  二、鼎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等14家省外入川企业连续两年重点监督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其入川资格,两年不受理其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登记;
  三、四川华西无损检测工程有限公司等45家连续两年重点监督复查不合格,将逐次降低资质等级,新资质标准中已无该项资质、三级或无级别的企业将直接撤回资质证书,新资质标准中该项资质级别最低为二级的,将重新核定资质证书。
  为此,我厅决定对以下275家重点监督复查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个月,自公示之日算起。如有申诉,请将申诉材料报实施重点监督的省、市、州或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各市、州或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5日内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到期未提出申诉或审查不合格的,将依法处理。
  联系人:陈小慧 联系电话:028-85559305
  附件: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18日

预留gg3
    打印 分享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