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29 18:51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关于印发《省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细则》的通知
浙建站市〔2015〕70号
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加强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咨询企业诚实守信,我们根据《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细则》(试行)实施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结合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对《评价细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现将修改后的《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省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附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