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07 20:32来源: 作者: 点击:次
粤价协[2015]031号
为表彰我省在行业从事咨询、研究等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促进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工程造价成果质量,根据《省工程造价成果评优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优办法”),我协会决定开展2015年度“广东省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范围是:2013-2015年6月底前已经完成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建设项目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类成果,以及工程造价指标指数成果、造价应用软件成果等,申报范围和条件详见“评优办法”。
二、所申报的成果奖项,根据“评优办法”不同类别的成果文件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每个单位对同一类型的造价咨询成果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单位根据“评优办法”并按《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申请书》格式填写(详见附件二),附件中的成果文件要求书面和电子文档(Excel和软件版)同时报送,内容一致。申请书提交一式十份,其余资料一式一份。
四、2015年12月10日-2016年1月31日,各会员单位向省造价协会秘书处递交申报材料。
五、2016年3月底前,省造价协会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六、2015年4月份将通过评审的“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获奖项目,在省造价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省造价协会批准发布。
七、本次评选活动期间,对参评及获奖的单位及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庆,联系电话:020-83344491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501室
附件一:
附件二: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2015年11月30日
抄报: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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