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10 01:44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川建房发〔2015〕760号
为做好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续期换证工作,现就《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续期换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认定的房屋登记官。
二、换证程序
(一)填报信息
1、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在11月20日至12月10日期间登陆中国房地产产权网(www.ccret.org.cn)在“登记官培训考核专题”点击“续期换证”窗口,选择继续教育报名。
2、填报信息,提交照片(上传的照片为打印证书所用,请上传正确尺寸格式的一寸照,不要用手机、数码相机拍照后直接上传)。
3、打印报名表(预览报名表后选择左上角确认并打印按钮。请不要用浏览器右键打印,会导致报名失败)。
(二)审核信息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换证的初审,并于12月20日前将换证报名表统一交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进行复审。
(三)审核发证
我厅审核同意后,由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测量委员会负责填制《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由我厅统一寄送给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其他要求
(一)续期换证,由符合换证的人员自愿申请,不强制要求,也不收取换证费、工本费等费用。
(二)换证后,2010年核发的《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不再收回。
(三)续期换证联系人:
许云勇 电话:028-85568349
赵秀贤 电话:028-85353498
邮寄地址:成都市领事馆路1号南谊大厦六楼 省
房地产业协会培训部,邮编61004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4日
预留g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