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07 17:50来源: 作者: 点击:次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计价活动,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监管。根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05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站将于2015年7月15日起组织开展2015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凡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包括外地进驻中山的企业)均应按要求接受检查。
二、检查内容
1. 企业资质条件情况:包括办公场所、股东出资情况、专职专业人员情况、技术负责人情况、社保及人事代理情况以及企业管理制度情况。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以及《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条件进行检查。
2. 企业经营情况:包括企业纳税情况、收费标准情况、签订咨询合同情况以及档案管理情况等。
3. 成果文件编制情况:包括执行清单规范情况、执行计价依据情况以及编制质量情况。
三、检查办法
1.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组成专项检查组,于7月15日起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将会提前3天通知被检查企业。
2. 企业资质情况和经营情况现场普查并核查原件,成果文件编制情况现场抽取典型项目核查,请各企业按检查内容准备资料。
四、其他事项
1. 各企业应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工作,有变更事项的企业请于7月15日前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办理变更。
2. 本次专项检查的情况将在相关网站公示,发现违规行为的将给予诚信扣分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上报资质许可部门。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中山市分站
2015年7月1日
预留g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