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关于印发《青海省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

时间:2015-06-26 05:52来源: 作者: 点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青建工〔2015〕186号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建委、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厅制定了《青海省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1日

 

青海省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化落实安全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深入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安全宣传启动日为6月1日,咨询日活动时间定于6月16日。

四、主要内容

(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1.6月1日是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组织召开部分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和全面安排,对我省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就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方案进行宣贯。

2.深入开展主题宣讲。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日常检查,深入重点施工区域、重点企业,宣讲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意识;宣讲《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建筑行业依法治安的理念。

3.认真组织咨询日宣传活动。6月16日是全省安全宣传咨询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动员企业广泛参与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指导企业在各建筑工地显著位置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在施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安全教育等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提升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4.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各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统一组织,施工企业具体实施,主要依托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对从事一线生产操作的建筑业农民工,重点是新进场、新上岗的农民工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组织观看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片。系列宣教片资料翔实,内容丰富,结合实际,是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的生动素材,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转发关于观看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片的通知》(青安办[2015]25号)要求,做好系列宣教片的宣传推广工作,认真组织观看,并及时上报组织观看情况。

(二)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青海省2015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1.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要加强检查督查,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质量安全问题,严肃追究五方主体责任,对典型案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促使工程各方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严格按法规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奠定安全生产基础。

2.认真组织专项整治。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青海省2015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抓好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械安拆、现场消防等专项治理工作,在督促企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的同时,加大督查力度,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效保障施工安全。

3.持续开展综合执法检查。要进一步加大执法专项检查的力度,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及总监在岗履职情况和项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治理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隐患,重点抓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给予严厉处罚,对于各地开展情况我厅将适时开展巡视和督查。

(三)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2015年6月既是“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也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开始时间,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方案》(青建工〔2015〕87号)要求,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并对标准化考评工作进行宣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宣贯工作,组织员工开展培训,制定标准化图集,通过定型化、工具化的实施,逐步完善施工现场标准化、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标准化。通过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考评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事故预防能力,促进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加强设施安全生产管理专项行动。

全面排查和整改城镇燃气经营环节的问题和隐患,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制定燃气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五)举办好“应急演练周”活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建设行业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方案,督促建设企业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等一系列活动。建筑工地、城市供水、排水、燃气、道路及桥梁等设施都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以实地演练等形式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五、活动要求

(一)认真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建设行业实际,细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周密策划安排,在保证活动开展数量的同时,要在突出质量和确保实效上下功夫,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到实处。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和机关要带头参与到具体活动中,动员和带动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打牢安全生产思想基础。

(二)确保实效,强化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扣“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层层进行宣讲教育,进一步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结合当前开展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整治方案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作业现场,帮助查隐患、出实招,解决实际问题。

(三)强化宣传,注重实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作用,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广泛宣传安全法规、公益广告、安全常识和警示教育等内容,扩大宣传声势,做好舆论引导,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要加大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为行业安全形势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像)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含电子版),于6月30日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监管处。

联系人:杨建青 联系电话:0971-6146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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