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建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部门关

时间:2015-05-20 06:37来源: 作者: 点击: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公布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商务局,贵安新区城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商务局,仁怀市、威宁县城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商务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工作的通知要求》(建城〔2014〕39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商务厅开展了我省示范城市(区)申报工作。经五部委组织专家评审,我省贵阳市被列为全国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公布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的通知》(建办城〔2015〕19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于促进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具有积极意义,各地应因地制宜的积极探索,努力实践,探寻适合本地情况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

二、贵阳市城管局按示范城市的要求做好工作,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总结,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联系人:李雪鹏,电话:0851-85360308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省环境保护厅 省商务厅

2015年5月13日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工作的通知要求》(建城〔2014〕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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