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15 13:53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川建办发〔2015〕7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充分展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装备,提升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水平,加快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我厅定于4月22日至24日在成都举办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博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4月22—24日
地点:成都市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人民南路南延线天府大道中段1号)
二、展示领域
(一)城镇化建设
百镇建设(第一批试点镇)及新村建设成果;房地产业发展成果及责任地产;百万安居工程(保障房建设、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建设成果;住房公积金助民安居成果;城市管理成果。
(二)智慧城市技术与产品
智慧城市建设新技术及应用成果,城市空间信息技术与产品,网络通信技术与设备,社区智能化技术与产品设备,数字化城市技术与产品,智慧工地、平安工地技术与产品,智慧社区、数字化物业管理、网络化业主服务等技术与产品。
(三)建筑技术工艺材料
供排水、管材管件、木结构技术及配套产品,建筑加固减震技术、材料,。
(四)建筑节能减排产品及技术
建筑节能墙体与屋面材料,建筑节能门窗、幕墙,建筑遮阳技术及产品,高层建筑供水节能技术。
(五)建筑设计
绿色建筑设计,景观设计,优秀单体建筑工程设计,钢结构建筑设计。
(六)集成建筑预制房屋
钢结构房屋、混凝土建筑房屋、房屋、木结构房屋、模块化房屋、轻钢别墅。
(七)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及产品
建筑装饰、室内装饰材料,地面石材,地面材料原料,建筑装饰装修配件、五金。
(八)城乡建设成果
和谐家园:展示社会和谐、人们安居乐业幸福生活的成果;城乡建设:展示城乡规划、城市风貌、历史名城、市政建设等成果;风景名胜:展示世界遗产、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旅游景区、园林绿化、古村古镇、公园湿地、森林公园等成果。
三、主题活动
(一)四川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论坛;
(二)智慧城市建设论坛 ;
(三)新型城镇化创新发展论坛。
四、有关事宜
(一)参会人员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墙改节能办公室,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筑材料生产(供应)商,科研单位,IT厂商、软件开发商、系统集成商,大专院校等单位负责同志及工程技术人员,社会公众等。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所辖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博览会。
(二)参会费用
参加博览会不收会务费,食宿自理。
(三)公共交通
乘102、115、118、501、504、601、806路公交车或地铁1号线,在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下车参观博览会。
(四)通联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吴 涛 杨险峰 段新川
联系电话:(028)85566811、13088052078、15308189997
传 真:(028)85566395
Q Q 咨询:7081900
电子邮箱:7081900@ qq.com
邮 编:610041
地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住房城乡建设厅211、216办公室
附件: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博览会主题活动安排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