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08 02:38来源:中国电力工程造价信息网 作者: 点击:次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电定总造〔2009〕34号),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完成了2011年下半年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的测算工作,现印发实施。
在编制工程建设预算时,根据本次调整系数计算的人工费和材机费的调整金额只计取税金,汇总计入“当地编制年价差”,该价差应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一部分,计入其他费用中各项目的取费基数。
联系人:李 鑫
电 话:010—63414456
邮 箱:lixin@cecm.info
附 件:1、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