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工程造价信息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评选办法》(试行)

时间:2013-04-08 02:35来源:江西工程造价信息网 作者: 点击: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
工程造价信息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评选办法(试行)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表彰我省工程造价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促进全省工程造价信息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三条 评选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先进单位35家,优秀信息员70名。
  第四条 由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成立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评选工作。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本地区(含县、市)评选的初评和推荐工作。

二、评选条件


  第五条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采集)单位和信息员(提供信息一年以上的信息员)均可参加评选。
  第六条 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无不良行为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2、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和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整理等上报工作成绩突出,并得到上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肯定和社会广泛认可。
  3、主要建筑工程材料、地方材料、商品混凝土、人工成本价格、城市住宅造价指数的调查、测算有完整的办法和制度。
  4、不断掌握和更新各种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的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当地工程材料价格分析研讨会。
  5、 积极参加省、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 优秀信息员评选条件 :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
  2、热爱工程造价信息工作,诚实守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努力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适时把握市场价格走势,采集信息真实、可靠。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丰富的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经验,业务沟通能力强,能按时完成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的采集、测算、整理、上报工作,工作业绩突出。
  5、积极参加省、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工作的发展与提高献计献策。

 

三、评选程序


  第八条 参加评选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申请表,连同申报材料上报所属的设市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并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本地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单位或个人名单,并将名单、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一并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
  第十条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组织评审小组对各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的情况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 评选结果在江西省造价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发文表彰。
  第十二条 凡被评为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的,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授予“造价信息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称号并颁发证书。

四、附 则


  第十三条 如发现申报材料失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严重失实的通报批评。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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