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配合招投标市场管理,2012年3月12日,应我处邀请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到我处就与2012年预算定额配套执行的《关于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的规定》进行了征求意见。造价处首先对管理办法的起草背景、内容、执行时间等内容及计算程序等附表作了详细介绍。
随后标办相关负责人就2012预算定额的执行时间、执行范围的界定,定额综合单价的定义、市场价的确定、暂估价等问题与造价处充分进行了讨论,并建议增加材料(设备)暂估价汇总表和结算汇总表。
会后,根据市招标办所提的建议,造价处对《关于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并已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待批准后执行。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