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13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

时间:2013-04-08 02:35来源:青海工程造价信息网 作者:   &n 点击: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13年建设工程
计价依据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建工〔2013〕112号
 
 
 
西宁市建委、林业局,各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参编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发挥其约束和引导作用,我厅制定了《青海省2013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相关配合支持工作。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3月20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本厅领导,建管处,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存档。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印发 
 
 
 
青海省2013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有效发挥标准定额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根据我省计价依据更新需求,决定组织编制《青海省2013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计价依据》),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编制原则
    坚持“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总体目标,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紧贴市场,强化服务为要求,以科学合理、客观实际、适用市场为目标,进一步助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一)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工程量计算规范;
    (二)统一本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方法,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规范计价行为;
    (三)以本省现有计价依据为基础,遵循反映实际、项目齐全、数据准确、使用方便的原则。
    二、编制内容(暂定名称)
    (一)《青海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
    (二)《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混凝土、砂浆配合比》;
    (三)《青海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四)《青海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五)《青海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六)《青海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七)《青海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八)《青海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土建分册);
    (九)《青海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安装分册);
    (十)《青海省市政维护工程预算定额》;
    (十一)《青海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
    (十二)《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三、编制依据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工程量计算规范;
    (三)《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2008);
    (四)《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3);
    (五)本省现行计价依据;
    (六)国家、本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政策文件。
    四、组织机构
    成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编制组、综合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师健
    副组长:刘泽军、王森林
    成  员:白海宇、肖昉、宋德科、冯桂华、李静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与本省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负责《计价依据》编制组织领导工作;研究解决编制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二)编制组
    主编单位: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参编单位:西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西宁市林业局
    海东地区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
    海西州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
    青海五联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青海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青海省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青海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青海营建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青海佳禾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青海东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组  长:白海宇
    副组长:宋德科、李静、赵云婷、贾涌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过程中有关事务的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编制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审查各专业编制方案、项目划分等技术资料;协调各专业小组工作,理顺各专业之间沟通、协作渠道;各专业定额编制完成后组织业内专家进行审核、定稿。
    根据编制工作内容,按专业分为5个专业定额编制组,每个专业定额编制组牵头单位负责该专业定额编制工作,组织本专业的调研、人员分工与重要问题的讨论,编写定额的章、节设置框架及子目的选定,资料的收集、稿件的修改和召集该专业各类讨论,组织定额水平测算,督促参编人员按时完成编制任务。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编制组: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牵头,成员由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其他参编单位组成。编制内容包括:《青海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土建分册)。
    2、安装工程定额编制组: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牵头,成员由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其他参编单位组成。编制内容包括:《青海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安装分册)。
    3、市政工程定额编制组:由西宁市造价管理站牵头,其他人员由西宁市造价管理站组织。编制内容包括:《青海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市政维护工程预算定额》。
    4、园林绿化建筑工程定额编制组:由西宁市林业局牵头,其他人员由西宁市林业局组织。编制内容包括:《青海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
    5、定额价格与费用计算规则编制组: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编制内容包括:《青海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及与定额相配套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三)综合组
    组  长:冯桂华
    副组长:赵平、李静
    主要职责:负责邀请工程造价计价软件公司来人对建立定额库提供软件支持并在技术方面提供帮助,同时做好各专业定额编制组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进度安排
    2013年3月,制订《编制工作方案》。
    2013年3月~6月,开展工作调研,收集资料、定额选项,完成《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编制工作。
    2013年6月~9月,建立《青海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的框架结构,完成定额章、节设置、确定子目选项和表现形式,完成《青海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的编制工作。
    2013年9月~12月,形成《青海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征求意见稿,在省内广泛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形成报批稿。
    2014年3月~6月,开展有关《青海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土建分册)、《青海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安装分册)、《青海省市政维护工程预算定额》的工作调研,收集资料、定额选项工作。
    2014 年6月~9月,建立《青海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土建分册)、《青海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安装分册)、《青海省市政维护工程预算定额》的框架结构,完成定额章、节设置、确定子目选项和表现形式。
    2014年9~11月,完成《青海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土建分册)、《青海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安装分册)、《青海省市政维护工程预算定额》的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后形成报批稿。
    六、资金来源
    省财政2013年工程定额编制专项资金用于编制组办公场所租赁、工作调研、考察,外聘专家咨询费及购买资料、设备等,各参编单位的工作经费原则上自行解决。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明确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注重整体联动。各专业组牵头单位为编制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进行谋划,搞好整体统筹,有效集合人才资源,注重借助社会力量、发挥市场一线人才的作用,实行开放式编制;各专业之间、各参编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担责任,定期组织问题会商,稳步推进;编制组要切实负起技术把关责任,实行全程技术与质量跟踪,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走偏或失误。各专业编制组要重视编制工作的记录和资料的收存,要增强保密意识,遵守保密规定,加强保密管理,防止发生泄密事件,发现泄密问题将严肃处理。
    (二)突出质量,勇于创新。各参编单位要确立“适应发展、敢于创新”的理念,在注重继承既有成果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拓宽新思路,谋求新举措。要把计价依据编制的过程作为新情况、新问题探索研究攻关的过程。每个专业组在编制过程中,要把相关政策的研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具体的工作计划,确保新编制的《计价依据》充分体现其权威性,有效引导和规范建设市场的计价行为。同时,要积极运用新术、新手段、新方法,力求使编制技术和方法取得新的提高和突破。
    (三)突出重点,加强调研。各参编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立足省情,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建设各方主体的意见建议,掌握第一手材料,主动找准市场最关心的问题及新一轮计价依据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注重学习先进省份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开阔视野,启发思路,合理借鉴,增强编制的前瞻性和先进性。
    (四)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真实、准确、科学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工程建设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对建筑设计、项目招投标、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等各个环节起着关键的保障性作用,并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投资的使用效力。各地、各参编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编制《计价依据》的重要意义,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在编制人员配备、工作经费保障和基础数据资料采集、测算等方面提供大力支持,帮助编制组按质按时的完成《计价依据》编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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