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告

时间:2014-04-18 12:13来源: 作者: 点击:

 

为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根据《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及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精神,地级市政府所在城市规划区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城市规划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市城市规划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现通告如下:

一、从200611日起,雅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二、从事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在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工序控制、质量检验等方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预拌混凝土的质量。

三、散装水泥专用车、混凝土运输搅拌车、混凝土泵车交通规费按国家鼓励发展散装水泥的有关规定办理。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因施工需要进入城区的散装水泥车、混凝土搅拌车和工地的散装水泥专用车、混凝土运输搅拌车、混凝土泵车应当依法及时办理通行手续,提供行车方便。

四、进入市区的散装水泥专用车应当保持车身清洁,做好防护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OO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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