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

时间:2014-04-18 12:13来源: 作者: 点击:


阿州治工办〔20115

各县治工办、监察局、城乡建设住房局:
    
现将《2011年市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阿坝州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阿坝州监察局   阿坝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阿坝州2011年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州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州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注重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专项治理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着力解决擅自改变城乡规划、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 分包、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市场体系,促进市政 工程建设有序、规范实施。
二、工作内容
    (一)加大重点环节治理
    1、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管理。落实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责任,严格执行施工许可法定条件,严格项目的资金审查。严肃查处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擅自变更规划、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而擅自开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2
、 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招标信息发布透明度,严格招标文件备案审查,依法纠正招标文件编制中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开展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 理费出借资质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围标串标行为。认真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对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其违法行 为及处理结果要及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并对其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进行限制。
    3
、 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加大对建设单位发包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肢解发包行为。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责任,督促总承包企业认真落实施工现场的管理责 任。强化对合同备案特别是重大变更备案的管理,建立健全合同备案和履约监管机制,动态掌握合同履约情况,防范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严格压证施工制度。
    4
、 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效能,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改进和完善监管方式方法,落实工程参建各方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行为、工 程实体结构质量及住房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建立严格有效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督促监理单位依法履 行监理职责,严格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
    5
、 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认真落实建设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加强预算执行和结余资金管理,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超概 算等问题。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审计,深入推进重点市政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加强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安全。
    6
、规范竣工项目管理使用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制定市政工程管理使用办法,充分发挥项目最大社会效益。着力解决重建设、轻管理问题。
   
(二)健全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各县城乡建设和住房局要通过对重点环节的治理,深入查找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认真查找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和岗位职责三类风险,对工程项目决策和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实施与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工程监管等环节进行工程建设廉政风险排查,制定有效管用措施,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监管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管、内控机制、项目公示等方面制度并形成制度体系,力争做到用制度防范风险,用机制控制风险,用责任降低风险。
   
(三)全面实施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1.推进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做好建立平台、发布信息、健全机制等工作。做好平台系统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及时,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更新。客观公正地开展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和不良行为处罚工作。
    2.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信息公开。各县、各直属单位要根据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规范项目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明确公开主体、公开载体和公开要求。按照谁主管、谁发布的原则,做好信息收集、发布和维护等工作,以公开促管理,以公开促廉政。
    3.
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要按照有关标准,综合运用信用信息结果。对诚实守信单位,在参与投标、资格审查、履约担保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奖励;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性质恶劣的从业单位要重点监管,在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提出限制条件,直至清出市场。
三、工作步骤
    2011年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20115月开始到201112月底结束。
   
(一)全面自查自纠
    对照治理工作内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20081月以来实施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1
2008年至2010年已完工项目,在去年专项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一是自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二是自查有无新的问题,并对新发现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各县城乡建设住房局负责对本县内实施的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县治工办、县监察局负责督促检查。620日 前,完成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总结,包括自查项目数,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建筑法》、《招投标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规定》、《建 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分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情况;法定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工程施工 主体履行责任情况等。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县治工办、县监察局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州城乡建设住房局。
6
30日前,州城乡建设住房局汇总全州自查情况,形成报告,经州纪委监察局驻州城乡建设住房局纪检组、监察室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州治工办、州监察局。
    2
、今年续建和新建项目,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滚动自查自纠
各县城乡建设住房局牵头负责对本县内实施的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各县监察局、县治工办负责督促县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全面摸清项目底数、基本情况,建立项目台账,根据自查情况填报《2011年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自查登记表》(附件1)和《2011年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2)深入分析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填写《2011年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情况台账》(附件3)。
   
3)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包括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等。
   
4)各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每季度末20日前,形成专项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等,各类表格和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县治工办、县监察局审核后,胶装成册,上报州城乡规划住房局、县监察局、县治工办。州城乡规划住房局每季度未30日前,汇总各县自查情况,形成报告,经州纪委驻城乡规划住房局纪检组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州治工办、州监察局。
   
(二)全面检查
    各县治工办、监察局组织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
2008年至2010年竣工项目,在城乡规划住房局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720日前完成全面检查,725前形成报告,主要包括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检查项目数,存在的问题,督促问题整改情况等,经县治工办、县监察局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州治工办、州监察局。
    2
、今年续建和新建项目,实行分阶段跟踪督促检查。每个季度,各县治工办、监察局要对季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督促整改情况,取得的成效等,经治工办、监察局负责人签字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报州治工办、州监察局。
   
(三)重点抽查
    州治工办、州监察局、州城乡规划住房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实施的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500万元以下的项目进行抽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整改提高
    整改提高贯穿于全年治理工作当中,各县城乡建设住房局要对发现的问题针对项目实施主体督 促进行及时整改到位,各县治工办、监察局分阶段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和督促整改,不断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实施和管理水平。县城乡规划住房 局、治工办、监察局要对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总结,20111215日前,各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对照4个方面重点工作,对全年工作开展、制度建设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分级管理原则分别报县治工办、县监察局和州城乡规划住房局。1220日前,州城乡规划住房局、各县监察局、县治工办要形成全年总结,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州治工办、州监察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治工办、县监察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要充分认识开展市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工作内容,扎实推进和落实好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机制。
   
(二)加强沟通协调
    各县城乡建设住房局要加强与县监察局、县治工办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各县监察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督促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各县水务局按照中共阿坝州纪委、阿坝州监察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阿纪发〔201032号)要求,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三)严肃工作纪律
    各县治工办、县监察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按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对项目实施单位工作 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敷衍塞责的,自查不深入,不彻底,工作流于形式的,经督查仍发现问题或对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人的责任,进行严厉的问责。对监察机关监督工作开展不力,督促不到位的,将对责任人进行严厉责任追究。
   
州治工办、州监察局联系人:黎明、龙华,联系电话:2826080,电子邮箱:.
   
州城乡建设和住房局联系人:马刚,联系电话:2822509,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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