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数据库信息进行整理暨更换执业印章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鲁标定字[2014]5号《关于开展全省专业人员信息数据整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针对目前造价人员流动频繁,资格证书、执业印章使用不规范的现象,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数据库信息进行整理并更换个人专业印章,我市自2003年以来持有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水平等级证书的人员均在整理、更换范围内(),为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以下重要事项:
一、此次整理将重点消除人员流动不办理变更手续、多专业注册不同单位、国证与省证不符等现象,最终名单将全省、全国可公开查询,所以各单位、个人必须高度重视。
二、为保证证章相符,规范使用,整理完毕后换发刻有执业单位名称的印章,原执业印章将按规定到2014年底作废。
三、名单中连续两次以上(含两次)未进行年度考核的人员,即没有加盖考核合格鉴章的,这次整理规范后其专业资格将不予保留。
四、所有人员按要求完整填写《德州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信息核实登记表》()一份附上照片。从业单位发生变化的,原单位要在登记表中盖章确认一并进行单位变更手续,同时提交国证和省证原件。
五、对名单中内容有异议的,如错误、重复或遗漏的尽快提出修改意见。各县(市、区)住建局(建委、建设局)将本辖区汇总后于4月15日前报市造价办,市直单位和个人汇总后直接报市造价办,联系电话:2239661。地址:长河大道187号市住建局二楼。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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