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18 12:12来源: 作者: 点击:次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贵港市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1〕198号
桂平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贵港市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贵港市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红水河流域综合开发利用的十大梯级工程重大项目之一。目前,大藤峡水利枢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正在加快推进。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1年7月25日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大藤峡水利枢纽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桂政发〔2011〕37号),8月16日在南宁市召开了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动员会,标志着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确保项目在今年底实现开工建设,现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大藤峡水利枢纽移民安置工作会议的精神,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大 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移民安置政策,创新征地拆迁安 置方式,积极探索淹没耕地长期补偿等移民安置模式,切实维护好移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确保大 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目标任务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总体目标任务是:根据工程建设总进度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2020年如期建成。近期目标任务是:完成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各项前期工作,确保工程于2011年12月31日前顺利开工建设。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选择的生产安置项目要考虑到现实移民的生产生活习惯、文化水平、生产管理水平和当地的自然条件,以及今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基础设施规划要充分考虑移民的生产生活需要,为移民服务;在移民安置去向问题上,要充分尊重移民的意愿,做好引导。
二是坚持正确处理好“三原”关系的原则。在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规划中,各有关部门必须正确理解和处理地方发展需要和“三原”的关系,基础设施复建按原规模、原标准、恢复原功能的“三原”原则。
三是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必须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掌握信息,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政策,依法做好各方面工作。积极解决移民的诉求问题,绝不能出现大的群体性事件,从而影响工程施工。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贵港市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蒋和生 副市长
副组长:李育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继常 市移民工作管理局局长
曾健清 桂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覃明达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金弟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维稳办主任
杨明刚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调研员
李海泉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蒙 荣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梁崇嘉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秦春怡 市监察局副局长
覃小康 市发改委副主任
何基础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黄 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仲贵 市林业局副局长
黄少凯 市农业局副局长
覃永琳 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向东 市住建委副主任
何子孟 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副局长
黄孔新 市工信委副主任
黄秀梅 市统计局副局长
梁天华 市司法局副局长
黄桂林 市信访局副局长
磨志仁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桂梅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梁书能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书记
李立忠 贵港日报社纪检组长
张建文 市工商局副局长
卢 静 贵港供电局副局长
杨 波 电信贵港分公司副总经理
黄敏飞 移动贵港分公司网络运营中心副总经理
何勇新 联通贵港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移民工作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继常同志兼任。办公室的职责主要是组织做好大藤峡水利枢纽桂平库区移民安置的有关工作,协调解决涉及移民征地拆迁安置等有关问题,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等。
请桂平市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桂平市移民安置工作指挥部,并且在部门和有关乡镇、村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实物淹没调查工作,深入有移民安置任务的乡镇开展移民安置工作。
五、工作职责
移民安置工作主要以桂平市为主,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贵港市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成一个专门工作组,深入指导和协调有关工作,确保顺利推进。移民安置工作实行“八包”责任制,具体实行:包宣传发动、包指标调查、包选址定点、包指导建房、包协助搬迁、包兑现资金、包后续扶持、包社会稳定,做到一包到底,直至任务完成。
(一)包宣传发动
负责在移民中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力求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教育广大移民顾大局、识大体,舍小家、顾大家,服从政府的安置规划;发动移民群众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做好搬迁重建家园的充分准备。
(二)包指标调查
负责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法人一起开展实物调查,按照实物调查的有关要求,做到全面准确,调查结果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认可并公示。
(三)包选址定点
要充分发挥当地群众的作用,负责选好安置点,并充分征求移民的意见,提供给项目法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使移民搬得出,住得稳,能发展。
(四)包指导建房
充分尊重移民意见,按照建设移民新村的要求,指导移民建好安置房,使移民房屋整齐美观大方。
(五)包协助搬迁
主要是抓好移民安置去向落实工作,并做好接收地工作;协助和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生产开发项目的征地工作;负责办理村庄建设规划审批手续和宅基地工作;负责组织移民建房和搬迁。
(六)包兑现资金
负责跟踪落实兑现移民补偿金的发放,要做到不错不漏,及时发放给相关权属人或权属单位。
(七)包后续扶持
对安置好的移民,要在生产、生活上扶持他们,使他们的生活不低于或超过原有的水平。
(八)包社会稳定
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妥善化解各种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乡(镇)、村、屯出现的问题就地解决。坚决打击极少数人借机闹事、破坏社会稳定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六、工作步骤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和准备阶段。成立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贵港市移民安置工作组 织机构,组成专门工作队伍,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发动工作。桂平市作为具体实施移民安置的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 和工作方案:成立预防、处置移民群众体性突发事件工作组,由政法委牵头,抽调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移民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制定专门 的库区维稳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成立坟山迁移工作组,由民政局牵头,抽调相关部门及南木、西山、石龙三个乡镇有关人员组成,制 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土地丈量实物调查工作组,由国土资源局牵头,从国土资源局及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交 通、水利、教育、广电、文体、水文、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专项公共设施调查组,由各涉及单位负责,成立机构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此项工作于2011年9月20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实物调查阶段。实 物调查是对淹没影响的人口、土地、房屋、工矿企业及专业项目设施等进行全面调查。调查内容为:社会经济调查、实物调查。实物调查包括农村调查、专业项目调 查、图片及影像资料采集等。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淹没实物调查细则》的有关规定落实。此项工作于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移民安置规划编制阶段。协 助和配合设计单位做好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工作。一是为设计单位提供各种全面、详实的统计资料、基础数据;二是配合设计单位落实规划需要的各项指标,特别是 在充分征求广大库区移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落实移民安置去向和移民搬迁安置点,签订搬迁意向书,落实移民生产开发措施;三是指导、协调各淹没影响的专业项 目、工矿企业权属人,根据国家、自治区水库移民政策,配合设计单位做好专业项目、工矿企业淹没影响处理规划。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此项工作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第四阶段:征地拆迁、移民安置、项目建设阶段。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征地拆迁、移民安置、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
第五阶段:后续扶持阶段。移民安置工作完成后,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移民生活、生产等后续扶持工作。
七、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直各有关单位、桂平市要把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把移民安置工作的责任、时间要求、任务层层落实到有关乡镇和具体工作组,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市 移民工作管理局和桂平市分别落实一名专职联络员,与自治区移民工作管理局、项目业主的联络员加强对接,明确各阶段的工作要求。桂平市要从大局出发,涉及到 各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全力配合,及时解决,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各项工作。
(三)认真督查,及时反馈。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贵港市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督查,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各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问责制。
(四)落实经费,规范管理。移民经费是国家用于重点工程建设的资金,必须确保足额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截留、挪用,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移民经费必须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计划和进度及时拨付,坚持完备的手续,切实做到移民资金“三不准”:一是不准将移民资金用于与移民安置无关的项目;二是不准随意调整移民项目;三是不准挪用移民项目资金作为行政开支。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报纸、印制小册子或宣传栏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移民政策宣传。政策宣传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471号令)和《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实物调查细则》及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7月25日颁布的《关于禁止在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桂政发〔2011〕37号) 文件精神为主,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各个工作组要统一宣传口径,注重宣传实效,确保理解政策不偏差、宣传政策不 走样、执行政策不折扣,引导群众主动配合和支持实物调查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营造和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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