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国民共和国修建法》、《中华国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标准施工合同订立和履行行动,掩护建立工程名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利,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平安,我厅在总结履行《广东省建立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06年版)运用状况的基本上,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50500-2008)、《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等有关规则,借鉴国际施工合同通用条件,联合我省实践,组织订正了《广东省建立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06年版),形成了,现予印发,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合同书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附件四部分组成,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各单位在使用本标准合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厅建筑管理处反映。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一日